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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我曾寫過一篇〈狼啊!何其無辜〉,為狼申冤。現在再介紹一隻有情有義的狐狸精──任氏。為狐狸精平反。

        故事的開始,就先點明:「任氏,女妖也。」

        一天,鄭六在路上遇見一位白衣女子,容色姝麗。鄭六與之戲謔,隨之同行,來到一座大宅,天色已黑。留鄭六酣飲,夜久同寢,直到天色將曉,乃約後期而去。鄭六走到里門,門旁有賣餅之家,於是問老闆,前方大宅,是誰氏人家。老闆說:「前方並無大宅,不過有一狐,多誘男子偶宿。」

        十日後,鄭六又在街上遇見任氏,任氏說:「你已經知道我是狐狸精,何必再靠近我?」鄭六說:「雖然知道也不怕。」任氏說:「狐狸精之所以被人討厭,是因為會傷人,我不會傷人,如果你不嫌惡,我願意服侍你。」於是二人就同居了。

        鄭六有一位朋友叫韋岑,家甚富裕,鄭六常去借用家具,韋岑問何用?鄭六說:「剛得到一位美人,租屋同居。」韋岑說:「看你的長相,一定是得到一個醜女。」卻暗中派僕人尾隨鄭六察看,僕人回來通報,驚為天人。於是韋岑就想去看美女。

        到時,鄭六剛好外出,韋岑入門,見到任氏,果然美麗,韋岑愛之發狂,擁而薄之。任氏不從,極力捍禦,韋岑全力制之,任氏力竭,汗若濡雨,心想已無法避免,就不再抗拒,神色慘變。韋岑問:「為何不高興?」任氏曰:「你家境富裕,多獲佳麗,鄭生貧窮,只有我一人而已,怎能以有餘之心,而奪人之不足乎?」韋岑感其義烈,乃謝曰:「不敢。」

        後鄭六被調職,乃邀請任氏同往,任氏不願同行。任氏曰:「有卜卦者言,我今年不利西行。」而鄭六堅持懇求,任氏不得已同行。途中遇到獵人,任氏見到獵犬,心驚化為本形而馳,獵犬逐之,終為犬所獲。鄭六痛哭,拿錢贖回屍體,並且將牠掩埋,立木為記。

 

        這是一篇唐人小說,故事內容甚長,我已省略枝節,主要在彰顯女主角的堅貞。作者在故事的最後有一段評論:「嗟乎!異物之為情也,有人焉(有人道之情)。遇暴不失節,狥人以至死,雖今婦人有不如者。」正是這篇故事的主題。所以人類的天地,未必光明,妖狐的世界,也可以有情有義。並不是所有的狐狸精都不好,不要再罵女人狐狸精了。

 

後記:〈任氏〉,沈既濟著。參見《唐人小說校釋》上冊,正中書局印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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